2012-02-29 00:00:00 作者:虞万全 欧阳书兰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经过年前两个多月的紧张核查、统计、录入、上报、审批,我市初步完成首批共3606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工作。目前,老年生活补助卡已经由市财政部门转至市民政局,不日将全部发放至乡镇。
根据相关政策,从2011年8月1日起,我市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将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补助10元。享受这项补助的人员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人员。
据悉,在审核首批3606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的同时,我市还审核了365名59周岁符合条件的人员,补助卡将于年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