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2 00:00:00 作者:林玉顷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综述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适时就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2项,并切实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区域供水,保障全市农村饮水安全
我市地处里下河水乡腹地,淡水资源丰富,高邮湖是一个天然的大水库,京杭大运河、三阳河两条“清水走廊”纵贯全市南北,饮用水源得天独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市农村开始第一次改水,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兴建的农村水厂,不仅规模较小,设施简陋,而且大多是以地下水作为供水的水源,全市取用地下水的水厂有46家71座之多,占总数的2/3以上。更为严重的是,经过20多年的运营,供水设施和管网老化,供水能力不足,水压、水质得不到保证,截至2007年底,全市存在较大饮用水安全隐患人口达15.38万人。饮水安全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2007年12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首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张福华、赵云峰等10余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区域供水,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议案”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区域供水的总要求,科学合理划定供水区域,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形成以城市水厂为龙头、乡镇重点水厂为骨干的区域供水新格局。
人代会结束后不久,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区域供水实施方案以及小水厂改制、区域供水经营模式、筹资渠道等关键问题,细化年度实施计划。2008年3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区域供水实施方案汇报,并就如何加快推进区域供水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此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区域供水工作的监督从未间断。针对决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乡镇内部管网改造难、资金筹集难、小水厂回购难等问题,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向市政府提出积极的建议,并采取视察、听取汇报等形式,督促区域供水决议实施。市政府按照决议要求,科学制定规划,广泛筹集资金,多方争取合作支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经过市、乡镇两级政府合力推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共投入资金4.5亿元,改扩建水厂3座,新建增压站7座,铺设主干管网195公里、次干管网141公里、内部管网5000多公里,提前一年实现全市区域供水全覆盖。这是本届人大作出的贯彻实施最好、社会影响最深远的一项决议。
督查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
工业是经济建设的重头戏。市人大常委会每年7月都要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就强化工业经济组织领导,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化解土地、信贷、用电等要素制约,推进产业集聚,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向市政府提出建设性建议。根据市委提出的“重大项目突破年”的要求,2010年7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决议”,同时,加强决议实施的督查推进,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情况逐一过堂,梳理出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有力推进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程。为推进转型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节能减排、推进科技创新和发展“三新”产业等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引进、培养科技人才,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打造发展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在对“三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建议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加快市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不断增强承载重大项目的能力,使之成为我市经济重要增长极。为优化发展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对金融、供电和行政审批等部门服务经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并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市工业经济呈现转型升级加快、总量壮大、后劲增强的发展态势。
加强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财经工作监督的重点,提前介入,主动监督。每季度,常委会负责同志都带领相关工委深入政府综合部门、财税部门、乡镇和重点企业,了解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审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批准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建议市政府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变化,大力培植税源经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市政府提出的通湖东路、海潮东路延伸段建设工程BT投资、开发区“三新”产业地块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还贷资金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申请省农发行贷款建设农村骨干公路项目、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等议案作出决议、决定,支持政府抢抓机遇,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加快发展,并要求市政府加强预算管理,落实偿还责任,强化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审计,依法科学理财,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改善民生工程等领域,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每年都认真审议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跟踪督查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增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
关注城市建设管理,促进城市品质全面提升
提升城市品质,是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彰显高邮城市特色、增强城市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更是建设“富裕、创新、生态、文化、幸福”新高邮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古城保护工作、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市管理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重视加强古城保护工作,加快编制各类规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动高邮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开发与建设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彰显高邮城市特色。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国家生态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每年都要对城建“十大工程”开展调研视察,对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违章建设泛滥、公共交通秩序混乱、电动三轮车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推动了北海小区综合整治、朱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海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文游市民广场、通湖大桥、净土寺塔市民广场等一批城建重点工程的建成。2011年1月12日,高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的议案”作出了决议,要求市政府以撤县设市20周年为契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塑造城市个性特色,打造生态宜居环境,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高邮城市品质有较大幅度提升,初步建成特色彰显、富裕文明、秀美宜居的区域性中等城市。在《决议》的推动下,高邮的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个性日益彰显,环境更加宜居,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高邮城市建设进入了提升品质的新时代。
从区域供水、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到提升城市品质,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次次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出了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