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 00:00:00 作者:刘定猛 吴杨 邓芳园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我市22家工资集体协商先行试点企业工作进展顺利,全市110家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示范点工作本月底前也将基本完成。
为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市建立完善了以市人社局和总工会为监督员、乡镇劳动保障所为指导员、企业代表和职工工会成员为谈判员的工资协商新机制,形成了三方共推、各司其职,事前把关、防患未然,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良好格局。今后职工要求加薪不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个集体通过工会主席或职工代表向企业提出要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