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8 00:00:00 作者:王辉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新农合“参合”患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
据了解,2012年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新农合“参合”患者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18万元。对慢性肝炎,高血压三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10种门诊一般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40%,年限额放宽至5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5种重大特殊病种,当年度门诊费用补偿视同住院处理。乡级住院补偿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例提高至85%;市(县)级住院补偿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提高至60%;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700元,小于或等于1万元的费用补偿比例为40%,1至2万元(含2万)补偿比例为45%,2万元以上补偿比例为50%,其中基本药物部分在原有比例基础上提高10%。对于非剖宫产的“参合”产妇,新农合定额补偿标准提高至500元。对于中医服务项目,补偿方案给予了政策倾斜,补偿范围内中医服务项目及中药品种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为保障“参合”人员的基本康复需求,我市还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到新农合报销范围。补偿方案还明确,今年我市将对市、乡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住院按病种与住院基金总额预算相结合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此次补偿方案的调整,使全市新农合的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将更大程度地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