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00:00:00 作者:祁传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继年初下拨203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和6万元寒衣救济款后,日前,我市再次下拨42万元补助款,用于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以及房屋修缮和重建。
据了解,补助资金将坚持专款专用、保障重点,不搞平均分配,根据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分类施救。同时,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建立健全灾民救助花名册,实行“阳光”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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