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00:00:00 作者:颜志敏 金伟 来源:今日高邮
2012年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现对今年江苏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1)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高考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公布的本二录取分数线以上;(2)参加高考时的年龄不超过20周年(截止今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1岁;(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4)未婚。
今年我省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安排如下:6月25日省考试院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由各中学向有意报考军校和国防生,且成绩达到省二本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于6月27日交当地县(区、市)招生办汇总造册(录入政审库)后移交给当地人武部,人武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面试体检地点设在江苏省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南京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具体时间安排:6月27日下午我市考生到该点参加体检面试;6月30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补检。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成绩单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面试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身体条件须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和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章程具体明确。考生可于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面试、体格检查结果。
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毕业考核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按上级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部队工作。非指挥专业毕业学员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读研。
对相关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省军区招办:025-80855448、扬州军分区组干办0514-87645220、高邮市人武部政工科0514-8764557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