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1 00:00:00 作者:宁国阳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二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已经结束,39名因工伤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完成了鉴定。
据了解,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包括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职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因工、因病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以及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延长、辅助器具安装、旧伤复发、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确认等。据了解,负责此次劳动能力鉴定的专家全部由扬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扬州市各大医院抽调,以确保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我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对象主要是受不同程度工伤的企业职工。据了解,凡确定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可按相应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