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00:00:00 作者:朱波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三垛镇司法所迎来了几位手拿锦旗的村民,进门后就紧紧握住该所工作人员的手,感谢司法人员为他们讨回了30多万元的虾苗赔偿款。
据了解,这几位村民是三垛镇某村的罗氏沼虾养殖户。去年他们在某虾苗厂购买了890万尾虾苗投放入塘,可没过几日,虾苗因质量问题,全部死亡。在该镇司法所的调解下,时近一年后,这几名虾农终于拿到赔偿款31.8万元。这是我市司法部门服务罗氏沼虾养殖户采用的实招之一——“调”,也是我市司法部门服务基层的创新举措。
我市是江苏省最大的罗氏沼虾养殖基地,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以上,全市罗氏沼虾养殖户约5600余户。每逢进入罗氏沼虾盛产高峰期,各种矛盾纠纷频发。对此,市司法部门采取“讲、调、帮”三大实招,为虾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讲”即在罗氏沼虾上市前期,罗氏沼虾养殖面积较大的龙虬、三垛、司徒等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虾塘、交易站印发《致广大虾农的一封信》以及水产养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醒虾农严防不法虾贩传播虚假市场信息,动员虾农前往正规交易站售虾,引导虾农依法维权。“调”即针对罗氏沼虾盛产时期矛盾纠纷频发的现状,在收购市场设立“虾农司法服务站”,印发“服务联系卡”,并组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及时掌握因虾贩压级压价、暗箱操作、不规范交易等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情况,做好排查登记,尽快协调解决。“帮”即联系水产养殖专家为养殖户授课,帮助他们掌握养虾技术;罗氏沼虾上市交易时,协助物价部门进行罗氏沼虾交易情况汇总,及时将每天收购价格告知虾农,协助偏远地区的虾农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