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9 00:00:00 作者:彭咏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连日来,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执法人员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据了解,每年的七八月都是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也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关键期。为加强源头防控,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件发生,从6月上旬起,我市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环保部门检查和督查总结四个阶段。检查对象为: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铅酸蓄电池生产、组装企业和电镀(含热镀锌)生产加工企业;核技术利用和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等。检查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