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00:00:00 作者:徐炜 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高邮工商局先后在御码、水关、康华、武安等10家社区推行社区家庭服务业“统一登记、分点备案”模式,以社区为单位,核发“社区创业服务中心”集体法人营业执照,社区内的家政服务、维修、日用品销售等微利便民服务的经营点,可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只须社区备案登记,辖区基层工商分局确认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如今,在社区里有不少低保户、下岗职工等低收入人群,他们有的利用自家住房、车库从事经营,有的出店、出摊经营。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所以,一些低收入人群往往无法取得营业执照。
为此,高邮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家庭服务业“统一登记、分点备案”工作,为社区办理“社区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区域内暂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条件的微利性便民服务经营户可向社区提出经营申请。经“中心”审查,工商分局认可备案后,由“社区创业服务中心”将其作为一个服务点予以备案,准予开展经营活动。同时,统一发放《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卡》并进行管理。
此外,备案管理的地域、行业、人员也有明确规定。在本社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背街小巷的便民社区服务点,暂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条件的,经中心和辖区工商分局认可,可纳入备案;无经营门面的占道经营、学校周边200米内的服务点、妨碍消防通道的服务点不纳入备案;家政服务、居民服务行业,如为居民提供修理服务、缝补店、裁缝店、图书出租、家庭服务、清洁服务、婚姻服务等可纳入备案;对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及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如餐饮服务、网吧、卡拉OK、诊所、旅社、茶楼、食品经营户等不纳入备案。同时,申请备案人应为本社区内的居住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有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主。
高邮工商局登记注册科负责人介绍说:“这样既疏导了无照经营户,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为社区内弱势群体搭建了就业、创业平台,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今后,我们将陆续在其他的社区推广,力争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