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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补贴暖了近3万名困难人员的心

2012-09-07 00:00:00    作者:祁传玉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同志,这是我女儿领低保金的存折,麻烦你帮我看一下,这存折7、8月份金额怎么比以前多了?还有几笔几十元的又是什么补贴呢?”“老先生,从7月份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了,那几笔几十元的小数额是每月的物价补贴。”昨日上午,记者在市民政局社救科采访时,一位70多岁的老人正在向工作人员询问道。听到解释后,老人表示:“我女儿是一名残疾人,她现在每月领取的低保金、重残补贴等补助资金有六、七百元,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不仅低保金又涨了,而且还有物价补贴,政府这些好政策真是暖了我们这些困难人员的心。”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向29000余名困难人员发放物价补贴共计240多万元。

据了解,我市于2008年正式开始启动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并按照相关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实施物价补贴政策。从2011年开始,我市按照省民政厅、物价局、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的要求,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及时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发放物价补贴,扩大了受助人群的范围,同时也提高了物价补助的标准。

《通知》规定,物价指数上涨幅度在3%至5%之间,按照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的1/12发放物价补贴;物价指数上涨幅度达到5%以上,按照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的1/8发放物价补贴。根据统计部门相关数字显示,今年1至5月份,我市物价指数上涨幅度均在3%至5%之间,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我市立即启动物价补贴发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从2008年开始,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物价补贴金额超过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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