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4 00:00:00 作者:朱波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横泾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帮工摔伤引发的赔偿纠纷。
横泾镇村民蒋某受雇于村民张某,帮助张某驾驶小型水泥船。前不久,蒋某在背运饲料过程中不慎滑倒,左脚踝关节受伤,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事后,蒋某家人要求张某赔偿全部治疗费用,张某以当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为由拒绝赔偿。协商未果后,蒋某家人情绪激动,带了一帮亲戚到张某家闹事;张某见势也找了一帮人帮忙,双方各不相让。
接到报案后,横泾镇镇司法所调解员及时赶到现场,并联合派出所分头找到双方当事人,向他们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劝导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后双方同意接受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耐心地做蒋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指出蒋某也有疏忽的地方,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通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补偿蒋某治疗费用等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