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6 00:00:00 作者:邮房宣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高邮市集中办理工业企业房屋所有权登记操作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对因历史原因未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企业房产所有权登记进行明确,制定便于操作的步骤和措施。
方案明确:本次集中登记受理范围是指已取得土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因其他相关手续不具备登记条件,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前工业企业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及其附属用房(含补办相关手续的)。2012年9月30日前手续齐全的按正常程序办理。2012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业厂房及附属用房必须办齐相关手续后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持合法手续按正常程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据悉,本次工业企业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中办理自12月11日开始,将于2013年4月30日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