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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挽回损失400余万元

2012-12-18 00:00:00    作者: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多亏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帮我拿到了27万元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这笔补偿金,一家人的生活有了保障,也不用为眼睛后续治疗费发愁了。”家住南海社区的李维兴告诉记者,去年,他在工作中致左眼受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视力10级残。由于视力下降,他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被公司辞退。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救助站派律师帮他与之前所在的公司交涉,为他争取到了补偿金。

李维兴是我市获得法律援助人群中的一员。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已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70余人次,接待残疾人来访、来电咨询约150余人次,上门服务20余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并于去年9月初成立了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对持有残疾证的困难群众,免除一切费用,只要申请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立即给予受理;对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法律援助有关事宜;将残疾人救助案件纳入重点督查案件,对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

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不仅仅只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服务,低保户、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都可以免费获得该站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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