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2 00:00:00 作者:贾海涛 周麟 周文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出台《高邮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明确了我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此举标志着我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先后创建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示范市,并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秸秆还田示范县。截至2012年底,我市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453台、联合收割机1780台、插秧机2794台、秸秆还田机2237台,农机总动力达64.4万千瓦,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9%。
《方案》明确了我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到2014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高效设施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将重点抓好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创建、现代农业园区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