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7 00:00:00 作者:赵方平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以往都是一次报销,现在有了二次补偿,为我们患者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缓解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日前,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他的老伴不幸得了恶性淋巴癌,短短一年间,家里的积蓄就花光了。去年,市人社局医保部为他老伴报销了医疗费用近9万元,近期他们又拿到了二次补偿金3万元。据了解,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2012年7月,我市出台相关政策,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同步实行二次补偿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从2012年7月20日起开始核算办理。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68名符合条件的患者领取了140余万元的二次补偿金。
据了解,凡符合患有六大类疾病条件的参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在正常看病报销后,一般还可获得二次补偿。市人社局医保部主任沙军红告诉记者,肿瘤病人、血透病人、肾移植病人、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病人、重大手术病人、突发危重抢救病人这六大类疾病患者,在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申请二次补偿,具体分为:城镇职工自付费用2万元到3万元的可以补偿30%,3万元到5万元的可以补偿40%,5万元以上的可以补偿50%,一个年度最高补偿额为5万元;城镇参保居民自付费用1万元到3万元的补偿40%,3万元到5万元的补偿50%,5万元以上的补偿60%,一个年度最高补偿额为5万元。此外,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市还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其中最显著的是大幅提高了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的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60%,均比调整之前提高了20%以上。不仅如此,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累计达到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还可以报销50%的费用。今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进行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封顶线、大病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体内置放材料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等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