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5 00:00:00 作者:吴杨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了吗?劳动者工资足额拿到了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随意延长了吗?……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3月5日起至6月30日,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以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次书面审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将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纠正、违法情节严重或拒不参加书面审查、隐瞒事实真相、出具虚假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依法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