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7 00:00:00 作者:明宝 夏慧 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驾驶人高某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执勤交巡警发现后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高某先是不闻不问,后又挥拳相向。我市警方通过调查取证,以阻碍执行职务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4日上午8时许,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交巡警在屏淮路执勤时,发现高某未带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摩托车逆向行驶。执勤交巡警依法示意高某停车接受检查,高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冲向人行道,并与一辆电动车相碰,高某与电动车驾驶人双双跌倒在地。见此情形,执勤交巡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哪知高某爬起来后,左手抓住执勤交巡警的衣领,右手挥拳打在交巡警左侧下巴腮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