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00:00:00 作者:书兰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提高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补标准,每人年净增资600元,所需资金仍按市60%、乡镇40%承担。
据了解,今年是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施行的第16个年头,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全市共有990余名在乡复员军人遗属从7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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