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00:00:00 作者: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限行时段:6时至22时 ●违者将被处以100元罚款,驾照被记3分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海潮东路金桥路路口至屏淮路路口对“黄标车”实行限行。这意味着,在高邮,“黄标车”将不再畅行无阻。
走在路上,一辆“屁股”后喷出滚滚黑烟的车从身边驶过,让人不得不捂紧口鼻。这种情形,相信不少市民都经历过。这些喷黑烟的车,就是“黄标车”,它们是造成大气污染的“祸首”之一。据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王金宜介绍,“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所以被称为“黄标车”。“另外,其他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也在限行范围之内。”王金宜告诉记者,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据了解,自2013年10月1日起,每日6时至22时为限制通行时间。2013年10月10日前为限行过渡期,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路段。自2013年10月10日起,“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同时驾照被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