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 00:00:00 作者:陆业庚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公布了我市201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我市提高了企业工资涨幅,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下线为6%,不设增长上线。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
我市自2001年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以来,每年都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具有指导作用。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基准线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下线或下线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因生产经营状况执行工资增长下线有困难的企业,要依法履行相应民主程序,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
据了解,此次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市所有城镇企业,各类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人工成本等情况,结合同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的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