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3 00:00:00 作者:陆业庚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决定,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次“冬季要约行动”主要内容是:检查“春季要约行动”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照检查2013年度工资指导线、劳动力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执行情况;确定企业2013年度激励性工资的支付时间、发放标准及办法;初步确定2014年度企业工时工价或劳动定额,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发放形式和标准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内容;在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倡导推行工龄津贴、岗位津贴、技能津贴。
据了解,“冬季要约行动”共分调查摸底、方案制定,相互要约、开展协商,签订合同、审查备案,检查验收、总结通报4个阶段进行,到明年6月中旬结束。对生产经营相对正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争取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争取稳定工资待遇;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同时,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是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