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0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4年1月10日高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薛晓寒、杨庆林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高邮转型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构建率先崛起新优势的战略举措;同时,也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新期盼、增进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紧紧围绕“力争2015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20年前基本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的目标,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生态源头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加快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使全市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要按照大会决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议案实施情况向每年的人代会作出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决议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大力践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行为准则,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让高邮的水更净、地更绿、天更蓝、生态更宜居,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生态高邮的新形象在沿河地区率先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