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6 00:00:00 作者:王辉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1月29日一大早,汤庄镇居民徐庆松的儿子和朱永芳的丈夫不约而同地冒雨来到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分别送上锦旗,并连声道谢:“感谢新农合的好政策,谢谢你们!”
据了解,徐庆松今年58岁,2013年下半年被查出患有胃恶性肿瘤,先后3次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17余万元,虽然之前新农合基金报销了近50%,但剩下的医药费用对于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正当全家人一筹莫展之际,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通知徐庆松到镇合管办领取大病保险补偿金。前两天,他拿到了大病保险补偿金23936元,个人负担一下子减轻了许多。
39岁的朱永芳2013年下半年突发高烧,四处求医花去医疗费用10多万元,新农合报了5万多元,这次也领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金30627元。
据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2013年,我市被列为扬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地区,参合居民7月1日以后住院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金补偿的基础上,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再次给予保障。
截至目前,我市第一批大病保险补偿金已发放到位,受益人数达300多人,累计发放大病保险补偿金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