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7 00:00:00 作者:徐晶晶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根据全省价格系统绩效考评结果,日前,市物价局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价格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市物价局围绕“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调控目标,努力发挥价格监管、价格调控、价格服务职能,营造了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的价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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