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 00:00:00 作者:许乃清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标志着我市今年度“安康关爱行动”工作正式启动。
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诸多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人群,在老龄人口日益增加的今天,超过60周岁的老人因无法参加商业保险,在突发人生意外时往往难以获赔。为减少和弥补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去年,省民政厅、老龄办和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联合发起了“安康关爱行动”,根据相关要求,我市民政局和中国人寿高邮支公司也联合推出了这一项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近5万名老年人参与了“安康关爱行动”。去年共为583位老人提供了理赔服务,支出意外伤害金163782元。
据了解,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均可持《老年人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参加保险。80周岁以上老人以及60周岁以上“三无”、“五保”、城乡低保家庭老年人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如发生意外死亡、残疾、烧伤,可享有5000元的赔偿金,如发生意外住院可享有每天10元的住院定额补贴。60周岁至79周岁的其他老年人,根据自愿参保的原则,自行进行投保,如投保20元,便可以在遭遇意外死亡、意外残疾、烧伤时获赔10000元,如意外住院可享受每天20元的住院定额补贴;如投保40元,除上述项目补偿金相同外,发生意外医疗,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