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3 00:00:00 作者:张晶金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人社局对66名申请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企业职工进行鉴定体检,其中63人已确定伤残等级,3人因情况特殊被送至扬州接受进一步检查。
据了解,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需要鉴定的人员在工伤认定书下发两个月后便可提出申请,另外有内固定的需等内固定取出。凡确定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可按相应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