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1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日前,我市正式启动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全市9所普通高中共计1400名家庭贫困学子可获得105万元的助学金。
据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于2007年秋季学期在我市开始实施,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优先资助在校表现良好的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2010年以前为每生每学期5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10%,按年评审、按学期发放。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1550万元,共有1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