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00:00:00 作者:王锐 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占道经营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这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首例占道经营案件由法院强制执行,充分维护了城管执法的严肃性。
中市口某经营户长期将经营商品摆放在店外交通道路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通行,城管执法队员秉着文明执法和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多次耐心细致地对经营业主进行劝导,向其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但该经营户不听劝导,继续占道经营。在劝告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城管执法队员对该经营户占道经营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无视城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为了不让处罚决定成为一纸空文,城管局通过司法途径将该起占道经营案件申请高邮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不久,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予以执行,目前相关处罚已执行到位。
据了解,此次城管非诉类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仅实现了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城管系统非诉类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的“零突破”,而且对违规经营并逃避处罚的当事人及周边经营户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