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2 00:00:00 作者:尤房纪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房管局出台了《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提高了制度的合法性、廉洁性和执行力。
该《规定》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须经过局法制科合法性审查和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廉评,然后再将规范性文件文稿分送全体局领导审阅并征求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由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核签廉评意见,分管领导签批,局主要领导签发。《规定》还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流程、时间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管理要求。同时,局法制、监察等科室常态化对《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该《规定》的制定实施,给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监督管理定了“规矩”。从而进一步前移了制度的审查关口,增加了制度的监督层级,降低了制度的廉政风险,对于规范行权、全程控权、会商议权、廉洁用权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