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5 00:00:00 作者:杨杰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市农商行根据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对贷款到期后还贷资金周转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推出了“循环贷”“合理约期”“续贷”等系列服务模式,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轻小微企业还贷压力。
“循环贷”即为生产经营正常、产品定型、订单充足、信用良好的制造型小微企业,实行“一次核定、循环使用、适时调整”的放贷原则,授信期限最长可达1年。授信期内,企业可视自身资金回笼状况,自主选择还款时点;在贷款归还后可及时办理再贷手续,还可给予少上浮10%的利率优惠,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扩大“ 循环贷”使用范围,市农商行不断加大年审制推进力度,适度降低授信条件,扩大小微企业年度综合授信面。
“合理约期”是依据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其贷款期限,做到“宜长则长、宜短则短”;特别是对大额贷款实行错期约定,防止人为增加企业到期集中还贷压力。其中,对制造加工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型和物贸流通类小微企业分别依据加工订单及资金回笼周期、农副产品销售及回笼季节性周期、实际流通销售特点等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各类个体工商户则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贷款到期日放在到期当月的上、中旬时段,以便企业即使出现短暂的还贷压力,也能有一段缓冲期。
与此同时,市农商行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但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至少提前10天开展续贷业务调查工作,只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方可办理续贷手续,即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不再需要自找资金“还贷”;对不完全符合银监会规定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在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回笼资金能够基本覆盖其贷款总额的前提下,提前开展续贷调查评估和授信审批,在到期贷款归还后,及时予以用信放款,缩短企业等待获得重新授信的时间,缓解企业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