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00:00:00 作者:彭咏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连日来,市环境监察大队深入开发区、城南新区(车逻)、高邮镇、三垛镇、汤庄镇等乡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活动。截至目前,已举办宣讲活动9场,400多名环保重点企业负责人接受了培训。
活动期间,市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重点对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已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宣讲。参加培训的企业家们认为,新的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实施后,过去那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和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大家表示,要变要我守法为我要守法,对照法律条文,主动排查企业内部环境问题,并认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