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2 00:00:00 作者:叶子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国庆节过后,汤庄镇针对当前和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严峻形势和不良走势,立足于早,落实在防,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
最近,汤庄镇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承包人工资发放不够及时和不足、农民工讨要工资现象和矛盾日趋明显,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责任笼统等现象,本着“区域划分、属地管理,条块划分、职能管理,责任划分、包干管理,性质划分、依法管理”的总体原则,于近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凡是兴办在有关村和社区的用人单位或承包人出现的农民工工资矛盾和问题,由所在村和社区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兴办在集镇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或承包人出现的农民工工资矛盾和问题:机械加工企业由企管站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服装加工企业由社保所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由建管站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其他企业由司法所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所有党政负责人联系企业出现的农民工工资矛盾和问题,由联系的党政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对于恶意欠薪、出逃在外的用人单位负责人或承包人,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追逃解决。对于证据充足、欠据属实的农民工工资,由司法部门负责集中起诉解决;对于事实用工、合同用工的农民工工资,由社保部门执法大队负责协调解决。
近日,该镇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正在按照“排查情况突击旬、支付管理突击月”的要求,到企业、入工地,搞座谈、看报表,实际了解责任范围和区域内的工资发放情况,并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和承包人早预警、早防范,确保不发生一起讨要工资的上访事件和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