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0 00:00:00 作者:陆业庚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按时计酬工种最受益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扬州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本月1日起,我市按照二类地区标准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80元/月调整为146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11元/小时调整为12.5元/小时。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除去上述特殊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职工来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对于按小时计酬的工种来说,标准的提高给他们工资水平带来实质的提高。今年30岁的王先生每天利用晚间时间在市区一家超市内做兼职,工资按小时计算,得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特别是小时工工资从11元/小时调整为12.5/小时,王先生高兴地说:“你别看一小时只涨了1.5元,但一天下来,一个月下来,一年下来,便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工资标准上调,对于我来说是看得见的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