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0 00:00:00 作者:任仁 王齐 夏慧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月26日,本报刊登《武在宏捐献遗体回报社会》一文后,引起了社会关注。近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武在宏的遗体已被扬州大学医学院接收,用于医学教学和医学研究。他的名字将在清明节前铭刻在扬州“博爱园”纪念碑上。
武在宏是卸甲镇人,患有先天残疾,常年被病痛折磨,60年风风雨雨,一路坎坷,但他心胸坦荡,豁达面对人生。2012年,他自愿将遗体无偿捐献给医疗单位作为科研之用,并与扬州市红十字会办理了捐赠登记手续。2015年2月13日上午,武在宏不幸离世。当天下午,我市卫生、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和扬州大学医学院相关负责人以及闻讯而来的社会各界群众,一起为他送行。
据了解,志愿者捐献的遗体主要有三个用途,分别为器官移植、医学研究和医学教学。据扬州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周春林介绍,他们将在清明节期间,邀请武在宏的亲属赴扬参加追思活动。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从2003年起,我市共有14人填写了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目前,只有武在宏一人完成捐献意愿。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志愿捐献遗体是崇尚科学之举、医学发展之需、无私奉献之爱、社会文明之花,是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武在宏作为我市首位捐献遗体的志愿者,他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之举对我市遗体捐献工作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