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6 00:00:00 作者:戴顺阳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培训班。来自各乡镇、园区工会专职副主席及干事,系统(产业)、直属工会负责人等参加了培训。扬州“义工教授”朱江应邀作专题讲座。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培训班上,朱江结合案例,就为什么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怎样开好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讲解。
参加培训的同志一致认为,通过参加培训,增加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他们将学以致用,更好地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在保障职工权益、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