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6 00:00:00 作者:陈琴 夏慧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合管办获悉,截至3月25日,我市2014年新农合普惠性补偿兑付工作已全部结束。市、镇(乡)合管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共为297.03万人次办理基金补偿,累计支付补偿金19751.45万元。其中,住院补偿6.01万人次,补偿金16155.65万元;门诊补偿291.02万人次,补偿金3595.8万元。
据了解,2014年,我市对新农合补偿方案作了调整:取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新农合普惠性门诊补偿;镇(乡)、村(包括社区、市第三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在政策范围内分别按35%、40%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人每天补偿限额分别为25元和20元。此外,住院补偿方面,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200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85%;在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65%,其中,第三人民医院起补偿付线降低至400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提高至75%;在市外公立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700元,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40%,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50%,3万元以上部分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60%。方案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补偿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从而实现了新农合基金效益的最大化,有效提升了参合居民的保障范围和水平。
另悉,今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已提高到465元,较2014年提高了65元。其中,农民个人按每人每年105元(含15元大病保险)标准缴纳个人参合资金,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