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2 00:00:00 作者:王辉 夏慧 来源:今日高邮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45元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合管办获悉,全市各乡镇(园区、街道)已陆续启动2016年度新农合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45元(含25元大病保险保费)。
据了解,新农合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两部分组成。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在今年105元(含15元大病保险保费)基础上增加40元,达到145元(含25元大病保险保费);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会相应增加,预计将达到430元左右。
新农合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参合对象,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将会一直延续到今年11月30日,各参合对象务必在参合缴费截止日期前主动完成缴费,逾期将不再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