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 00:00:00 作者:李虎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社救科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对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急难家庭”实施医疗救助。2014年“急难家庭”救助申请工作已于本月正式启动,预计“急难家庭”首批医疗救助金将于下月底前发放到位,“急难家庭”最高可获12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据了解,自去年9月《高邮市急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已有32户“急难家庭”获得救助金20.5万元。然而,这些“急难家庭”中还有许多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病,生活陷入困境。为了帮助他们解决难题,从今年开始,每一年我市都将对上一年度的“急难家庭”实施医疗救助。此次救助对象主要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经医疗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年度个人承担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急难家庭”。医疗专项救助采取分段累进的办法进行,即:2014年度内须由个人实际承担自付医疗费用2至3万元的(含3万元)按个人承担自付医疗费用的20%救助、3至4万元的(含4万元)按30%救助、4至6万元的(含6万元)按40%救助、6至8万元的(含8万元)按50%救助、8万元以上按60%救助,最高封顶10万元/年。对当年患重大疾病且救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的,再一次性救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