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0 00:00:00 作者:陈明华 张晓晖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从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从本月5日起,省内异地户籍可直接在我市出入境窗口办理相关证件。
据悉,我省户籍居民(不包括现役军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在我市出入境窗口办理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以及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等,不再需要提交暂住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我市还没有开通赴台湾自由行,南京、无锡、苏州籍市民可在我市异地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但如要办理赴台湾自由行,还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