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 00:00:00 作者:陈晨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这一标准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并实行差额补助。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共有648户1340人,农村低保对象共有5005户11894人。为不断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我市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都根据相关规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近几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去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今年又分别提高了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