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9 00:00:00 作者:爱忠 吴杨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下岗中途断保影响养老金领取怎么办?日前,市人社局会同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助保新路子,出台《高邮市特殊困难群体助保暂行办法》,以解决我市市属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因暂时困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又难以续费的问题。据统计,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近8000名下岗、失业中途断保人员。
助保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市属改制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要符合从改制置换身份之日起至今未正常续保的条件,都可在退休当年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办理助保贷款手续,从而顺利领取养老金。助保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实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助保对象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以不低于养老金3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还贷时间不超过5年,前3年的助保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3年不能还清的,剩余年限的利息由助保对象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