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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5-09-22 00:00:00    作者:张伟芳 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到2020年省优质幼儿园将达九成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教育部门获悉,近日,市政府出台了《高邮市学前教育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计划》明确,在未来五年内,我市将以优化资源结构、健全制度保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质量等四个方面为重点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学前教育现代化实施水平,从而确保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

据了解,在优化资源结构方面,《计划》明确,我市所有新增小区配套幼儿园将按照省级优质园的标准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至少配建一所省优质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同时根据目前全市城市化建设的需求,未来五年内,我市还将计划投资7500万元,逐步新建幼儿园6所(城区3所、农村3所),改建幼儿园6所(城区2所、农村4所)。

在健全制度保障方面,《计划》中明确从2016年起,每年按照公办省优质幼儿园600元/生,扬州市优质园500元/生, 民办省优质幼儿园400元/生,民办市优质园300元/生的标准安排学前教育预算内补助经费,用于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同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建设,并用于开展教研教改活动、表彰奖励、师资培训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给予资助等方面。

在强化队伍建设上,《计划》要求到2020年,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不低于60%,所有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每所中心乡镇公办幼儿园至少有一名男幼师,全市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100%。

在提高管理质量方面,《计划》要求,今后五年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管机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由市教育部门配备学前教育专、兼职教研员,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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