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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2015-10-30 00:00:00    作者:刘金友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中等质量标准每市斤1.55元

本报讯 日前,我市正式启动了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指定的收购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5元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执行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据了解,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 各收购点以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粳稻每市斤1.55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据悉,今年,我市有12个收购库点被列为粳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按照预案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落实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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