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3 00:00:00 作者:王咏琴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明年1月起实施 37万人受益
本报讯 “丧葬费”一直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专享”,从2016年1月起,这种“专享”将被打破。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从明年 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实施丧葬补助政策,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机制和个人缴费补贴激励机制。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惠及全市37万余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500元。不仅如此,从明年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机制,市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积累等情况,适时出台具体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办法;建立个人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缴费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增长到每人每年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