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 00:00:00 作者: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12月9日,本报刊登了《胆太大 占道经营水果摊贩竟然拔刀阻碍执法》的报道。15日,因水果摊贩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市公安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水果摊贩吴某长期店外出摊、占道经营,市城管部门曾多次口头、书面通知,让其入店依法经营,但吴某仍我行我素,拒不入室经营。早在今年4月份、5月份,吴某就曾被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过两次。11月份,市城管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再次整治城区长期店外出摊、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向占道经营的水果摊贩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一定的期限进行整改。
本月8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到人民路时,发现吴某仍在店外出摊,再次劝说未果,便依法暂扣他的占道经营工具。谁知吴某竟然拔出水果刀出言威胁,阻碍执法,并导致现场执法民警手部被其刀划伤的严重后果。吴某的行为已构成了以危险的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取证,市公安机关于15日依法将其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