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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城区自来水价格整体上调0.25元/m3

2016-01-18 00:00:00    作者:张新时 夏慧    来源:今日高邮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将整体上调0.25元/m3。与此同时,城区居民用水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据了解,此次城区自来水价格整体上调后,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2.55元/m3提高到2.80元/m3,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1元/m3提高到3.35元/m3,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3.65元/m3提高到3.90元/m3。

为倡导节约用水,在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同时,对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将居民用水量分为三档。一档为居民户年用水量216m3(含216m3)以内的,执行居民用水价格2.80元/m3;二档为居民户年用水量217m3至270m3(含270m3)的部分,按3.50元/m3价格执行;三档为居民户年用水量超过270m3的部分,按5.70元/m3价格执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4.5m3/月用水量(户籍人口低于4人的不降低用水量标准),凭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等,经供水单位确认后执行。阶梯水量计量周期以年为单位,周期之间不结转。

此外,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分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行政机关、部队、医院、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水将按3.00元/m3价格执行。为尽可能减少水价改革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继续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现行水价优惠政策相应提高。市区低保户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每户每年补贴水费120元,贴补资金由市港邮供水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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