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8 00:00:00 作者:张伟芳 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省优质幼儿园2090元/学期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城乡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统一进行适当调整。
据悉,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经登记注册、评估定级后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为:省优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原来的1900元/生·学期上浮10%,按2090元/生·学期收取。市优质园、合格园仍按1300元/生·学期及1000元/生·学期收取。托班(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早期保教服务)在正常保育教育费的基础上可以上浮,但上浮幅度最多不得超过每生每月50元。
《通知》明确,我市凡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生活无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育教育费,予以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