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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公布

2016-03-03 00:00:00    作者:杨文春 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区内建设单位应主动申请考古调查与勘探,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

本报讯   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高邮城区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通知》,确定并公布高邮城区古城墙、城北地下文物埋藏区为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要求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文物保护、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考古发掘的规定精神,确保地下文物安全。

我市有着7000多年文明史和1000多年建城史,是江苏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此次公布的首批文物埋藏区中涉及的古城墙遗址包含南部城墙遗址、东部城墙遗址、北部城墙遗址和西部城墙遗址等4大片,其中南部城墙遗址为现琵琶路以北地带,东部城墙遗址为现盂城路护城河以西地带,北部城墙遗址为现通湖路一线地带,西部城墙遗址为现京杭大运河河道内,此片区域总面积约为12.68公顷。另一处城北地下文物埋藏区主要是现肉联厂酱醋厂(原社稷坛,承天寺)地带,面积约为3.46公顷。

据介绍,首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公布后,在其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该主动申请考古调查与勘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未经考古勘探、发掘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造成严重后果后,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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