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 00:00:00 作者:许彩萍 金婧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高邮调查队了解到,2015年全年我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464元,比上年增加1234元,增幅8.7%。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19427元,比上年增加1403元,增幅7.8%;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11984元,比上年增加1086元,增幅10.0%。
据了解,去年,我市居民在“食品烟酒”上人均支出了488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为31.6%,占比最大。占比第二在“居住”上,人均支出2998元,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19.4%。占比第三在“教育文化娱乐”上,人均支出2300元,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14.9%。其余的支出与占比情况分别为“交通通信”支出1828元,占比11.8%;“衣着”支出1193元,占比7.7%;医疗保健支出935元,占比6.0%;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875元,占比5.7%;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451元,占比2.9%。